您的位置: 首页 >学校新闻>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雷锋学校平安校园公共区域监控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4 17:35:31 浏览次数: 【字体:

雷锋学校平安校园公共区域监控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

长沙市雷锋学校现对雷锋学校平安校园公共区域监控采购安装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比选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雷锋学校平安校园公共区域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449670.00

3、委托代理编号:ZKJC-CG-2025074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5、采购项目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备注:供应商可按比选文件中响应文件的组成附件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采购活动,除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14日至2025821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中科建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与杜鹃路交汇处窑塘村综合楼6楼602)进行报名登记。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8269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南中科建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与杜鹃路交汇处窑塘村综合楼6楼602),开标地址:湖南中科建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与杜鹃路交汇处窑塘村综合楼6楼60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比选小组应当拒收。

、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互联网+监督”平台、长沙市雷锋学校官网上发布。

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比选人:长沙市雷锋学校

  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正兴路197号

联系人:晏老师

 话:0731-88163638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中科建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与杜鹃路交汇处窑塘村综合楼6楼602

联系人:李先生

 话:0731-85591869


终审:lfxx_办公室管理员
分享到:
【打印正文】